长沙经开区东十一线道路绿化景观工程人行道铺装材料采购项目 发包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4-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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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包条件
长沙经开区东十一线道路绿化景观工程人行道铺装材料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100%。发包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长政发〔2017〕9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8年第2次主任会议纪要以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非标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东十一线道路绿化景观工程人行道铺装材料采购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3 发包预算价:174966.4元;
2.4 工期要求:发包人下达书面供货单后7日内完成供货;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符合发包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2.6 保修要求:2年;
2.7 发包范围:本发包项目为东十一线道路绿化景观工程人行道铺装材料采购项目,包含一批次烧面芝麻灰麻石板,主要规格有300*300*30mm、300*600*30mm、300*300*30mm(盲道板)等。本发包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不包括安装工程)。承包人须全部负责完成对本项目货物(设备)的生产制造、运输(装卸)、检验、试验、调试、试运行、后期服务等工作。发包人接受的是一批能够正常运行并能完全满足技术规范和完全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的烧面芝麻灰麻石板。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项目清单和图纸设计为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发包编号:CSJKQXMGSFB-18008。
3.项目清单及预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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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
(元) |
预算总价
(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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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烧面芝麻灰麻石板 |
300*300*30mm |
㎡ |
1190 |
81.76 |
972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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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烧面芝麻灰麻石板 |
300*600*30mm |
㎡ |
660 |
81.76 |
539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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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烧面芝麻灰麻石板
(盲道板) |
300*300*30mm |
㎡ |
290 |
81.76 |
237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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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749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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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求以本工程图纸设计及国家、行业现行规范为准。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
4.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潜在承包人需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7年10月~2018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7年10月~2018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7年10月~2018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7年10月~2018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均可)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在潜在承包单位近半年(2017年10月~2018年3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6或者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2潜在承包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4.3潜在承包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无效处理: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发包;
4.4 潜在承包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承包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4.5 潜在承包人在过去三年内(2015年5月~ 2018年4月)无因潜在承包人自身原因而导致的合同履约纠纷;
4.6 潜在承包人未被列入发包人失信、违约名单;
4.7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