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蓝思科技场地超量污水排放北线工程监测项目发包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1-09 00:00
来源:
1.发包条件
长沙经开区蓝思科技场地超量污水排放北线工程监测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100%,发包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长沙市2020年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蓝思科技场地超量污水排放北线工程监测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3 发包预算价:115549.86元;
2.4 工期要求:6个月;
2.5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规范和发包人要求;
2.6 保修要求:承包人对监测成果终身负责;
2.7 安全生产要求: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2.8 发包范围:本发包项目为长沙经开区蓝思科技场地超量污水排放北线工程监测项目,发包范围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9 付款方式: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支付,具体如下:所有监测内容完成,且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所有合格的监测成果后,发包人一次性支付完本项目所有监测费。乙方应在每次付款前向发包人提供正式付款申请书和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付款流程按发包人的制度执行,发包人有权选择转账、承兑汇票或其他合法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时间为发包人完成付款审批后14日内。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1 发包编号:CSJKQCJKFGSFB-202098。
3.项目清单及预算价
本次发包预算价为115549.86元。项目清单详见本公告附件。
4.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4.3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4.4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5.发包方式
5.1 同一地点、同一时间潜在承包人集中竞价。
5.2 本次发包采用最低价承包方式。
6.邀请公告方式及期限
本发包项目邀请公告采取网上公开发布,发布网址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csjkjs.com/,公告有效期限为2020年11月9日~2020年11月11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潜在承包人可自行在网上下载发包相关资料;网络下载的发包相关资料与发包相关书面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现场报名
7.1本发包项目实行现场报名,竞价企业请于2020年11月11日16时00分前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大院内综合楼13楼(招标合约部办公室)参与报名。
7.2 本次报名要求潜在承包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任一项均可);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报名。参加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料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8.资格审查、集中竞价
8.1本发包项目实行现场集中竞价,报名成功的竞价企业请于2020年11月11日16时30分在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大院内综合楼14楼(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参与资格审查、集中竞价。
8.2 本次竞价要求潜在承包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另需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一份,有效证件包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任一项均可);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参加报名。参加竞价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另提供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料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
8.3 参加竞价人员需现场递交一份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详见本公告附件。本项目要求提供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如是)入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竞价单位公章。
8.4 报价单格式按本公告附件格式执行;竞价正式开始前,报价单必须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8.5 资格审查按本章8.2、8.3条要求执行。
9.发包答疑
9.1 潜在承包人若对发包邀请公告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 年11月10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前将写有项目名称需要答疑的问题发送到邮箱:839361661@qq.com中提出,未写项目名称由此造成无法查实项目属性或逾期的不予受理;潜在承包人的疑问不得透露承包单位和个人的任何信息;
9.2 澄清答疑采用 邮箱直接回复 方式。
10.发包结果
竞价谈判完成后,发包人当场公布发包结果。如有异议,请潜在承包人当场提出。
11.合同授予
竞价谈判完成后10日内,最终承包人应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否则,本次发包无效;发包人有权重新发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损失均由最终承包人承担。
附件:格式要求,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64n-cblnBP9v-nZzrgdoig 提取码:ia0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