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3、2024年度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1-30 16:11
来源:
我公司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2024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供应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2023、2024年度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从事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管理制度,具备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2020年1月1日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平台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三)项目负责人应当熟悉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一般具备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或具备工程建设类或工程管理类中级以上职称。
(四)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征集报名。
三、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3.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交《税务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3.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交《社会保险登记证》扫描件或近三个月(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原件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原件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4.2020、2021年两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二年的,按成立年度提供。
5.其他说明(含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和相关证明文件等)。
注: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二)证明材料的递交
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证明材料应胶装成册,在2022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每天9:00-12:00、13:30-17:00递交至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3楼招标合约部办公室。所有资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其中数据表格须提供Excel格式),未提供电子文档不予受理。
四、确定合格供应商
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可以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具体项目委托规则按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内部制度执行。
五、联系方式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合楼13楼招标合约部办公室。
联系人:彭林。
联系电话:0731-84873946、18890379733。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30日
附件:https://kdocs.cn/l/cvRoapwHgrYu